嘉兴市秀洲区委巡察组组长 姜国民
2014年11月,我成为了一名纪检人。近8年时间,我有幸见证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在基层的生动实践,也亲历了不搞“不教而诛”,逐步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彼时,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收缩战线,回归主责主业。在2015年,我们区纪委高效查处了环保系统系列腐败案件,在全区引起了极大震动。
“以前局里的反腐倡廉教育只是传阅一下文件,根本不重视。”“平时放松了党规党纪的学习,把组织的教育、同事的提醒当耳边风。”“觉得只要将业务工作做好就可以了,党规党纪的学习可有可无,将纪律和规矩抛在了脑后。”……在分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时,这些环保系统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引起了我们宣教人的深思。
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需要我们的纪律教育真正发挥作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2016年3月,我们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建立了纪律教育责任制,通过压实责任主体,明确教育对象、重点内容、方式方法等,实现了纪律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的延伸。
根据当年底我们开展的调研数据统计,普通党员对纪律教育工作满意率达到了97.9%,效果认可度达到了93%。这增强了我们做深做实纪律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监察委员会相继成立,国家监察法颁布实施,我们宣传教育的对象从党员扩大到了全体监察对象,纪律教育的内容、方式等也随之需要与时俱进。2018年4月,我们启动“365”纪律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突出红色初心教育、橙色警示教育、绿色清风教育3项教育重点,突出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家庭6个重点教育对象,综合运用以媒宣纪、以讲释纪、以案明纪、以文化纪、以试测纪5种教育方法。
通过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被唤醒。纪律在各级党组织中成为管党治党的“约束绳”,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成为镌刻在心的“紧箍咒”。
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和退休干部退而不“休”搞腐败屡见不鲜,更有甚者一提拔就腐败。2020年11月,我们区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新塍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在梳理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我们发现,他的第一笔违纪所得离他提拔为区管领导干部仅仅4个月。在令人惋惜的同时,又引发了我们更深入的思考,如何针对公职人员入职期、成长期、稳定期、退出期的心理状态和岗位风险,更加精准地开展纪法教育又成为我们的新挑战。

树木如树人。秀洲区纪委监委着眼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组织开展“植梅诺廉”活动,为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廉洁扣子。图为新老干部一起将象征廉洁的梅树种下。秀洲区纪委区监委 费翌雯 摄
在我们的策划下,2021年3月初,一场公职人员闭环教育动员部署会暨“植下一株梅 守住一生廉”活动在南梅里清廉教育基地如期举行。活动中,新录(聘)用公职人员代表进行了廉洁从政从业宣誓,参观了清廉教育基地,种下了象征清廉高洁的梅树,我们探索建立的公职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纪法教育闭环机制也正式建立并运行。
我们创新性地将全周期管理理念运用到该机制中,把公职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划分为入职、成长、稳定、退出四个阶段,针对每个阶段的特点以及公权力运行的实际过程,明确每一阶段纪法教育的教育目标、教育重点、教育形式、教育主体,积极构建预防腐败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扎紧公职人员的纪法篱笆。
“秉纲而目自张,执本而末自从。”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1年10月,我转岗到区委巡察组工作。虽然离开了一直从事、分管的宣传教育工作,但我坚持在巡察监督中继续扎紧纪律的篱笆。
在今年上半年的十届区委第一轮巡察中,我们紧扣巡察内容强化纪律建设,着力把巡察过程转化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向被巡察单位的党员干部说明巡察工作的目的和作用;通过召开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座谈会、与干部个别谈话等,强化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真正养成。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八年、十年不是终点,惟有“重在坚持”“贵在有恒”,纪律养成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