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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手记】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背后……

来源: 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 2022-03-02 19:00

  “平湖已顺利通过第五批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的验收,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全省排名由2020年的53位提升至2021年的24位,深化‘五水共治’工作在嘉兴五县两区中第一个获得‘大禹鼎’银鼎……”近日,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多方联动,对相关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质效评估时,市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向评估小组介绍道。

  听到这个消息后,作为时任巡察组联络员的我倍感鼓舞。

  此前,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了常规巡察。我们在翻阅台账时发现,《平湖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8—2025)》中提出的“2018—2019年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这一近期目标,截至巡察时仍未实现。除了市控以上断面水质改善成效不稳定外,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低于嘉兴市平均水平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

  发现问题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议进行研究。会商后,我们一致认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该局党组存在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措施还不够有力、推进还不够到位的问题。巡察组将该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并向局党组进行了严肃反馈。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未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的问题,全方位查找分析原因,并针对44个创建指标补齐短板后,再次进行申报;针对“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较低”的问题,在着力解决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信心度、满意度。

  同时,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通过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巡察整改质效评估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指出整改过程中需要改进的方面,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组发现并反馈问题,指出了症结所在,给了我们压力,但更多的是做好做实的动力,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共建绿色幸福之城”,市生态环境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巡察心语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是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的背后,是巡察干部一丝不苟的监督身影,是职能部门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力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作者: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络员  唐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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