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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手纪】服刑期间的“补助金”

来源: 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 2024-01-10 18:00

  不久前,基层公权力监督应用发出的一条预警引起了我的注意:许村镇庄湾村村民俞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继续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正在服刑的人员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工作人员优亲厚友?还是审核把关不严?我立刻对这一问题展开详细核查。

  调取到的相关审批资料和财务凭证显示,俞某某自2016年1月起,每月享受125元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直至预警,这笔费用并未停发过。而司法机关提供的资料则证实,俞某某因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2月起在监狱服刑,刑期至2034年10月。红色预警反映的问题属实。

  “俞某某已在监狱服刑一年多,为何该项补贴仍在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按月发放的,每月发放前的初核、复核是否到位?”“你们对补贴对象俞某某的动态管理有无及时跟进?”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和镇纪委监察办的同事约谈了镇民政办相关工作人员、俞某某所在村分管民政工作的干部。

  面对提问,负责对全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二级复核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很快承认了错误:“我在复核的时候确实不够严谨仔细,导致对俞某某在监狱服刑的情况未及时掌握。”原来,全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名单由各村上报,俞某某家属认为他在监狱服刑一事并不光彩,所以向村里分管民政的干部隐瞒了这一情况,村里就一直未将俞某某从名单内删除。

  问题核查清楚后,我们随即约谈了镇民政办负责人,督促镇民政办立即停发俞某某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向俞某某家属追回服刑期间违规发放的补贴1500元。同时,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进行全面排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相关人员也受到了批评教育处理。

  核查中我们了解到,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虽然在司法机关相关系统中予以登记,却并没有被民政部门掌握,由此产生了信息不对称情况。为此,俞某某的问题解决后,我们再一次找到镇民政办,建议其从机制上根除这一问题。

  不久后,针对低保补助信息沟通渠道存在的“中梗阻”,镇民政条线召开了专题会商会,明确完善民政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对接、信息互通工作机制,并进一步优化低保救助金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机制,强化对低保救助对象的动态精准管理。

  低保救助资金是否精准发放,事关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和国家财产是否监管到位。为此,我们将持续紧盯关键节点、薄弱环节,推动责任部门依法履职,健全管理制度,及时封堵违规发放低保补助金漏洞,避免国家财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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