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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召开常委会对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再部署 进一步精准有序做好监督工作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1-30 12:55

  1月3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许罗德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听取1月23日省纪委常委会作出部署以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情况,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中央纪委、省委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委书记车俊在省委常委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对全省疫情防控监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细化。

  会议指出,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的工作部署,按照1月23日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切实履行职责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做好监督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把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开展精准监督问责,各项工作有力有序,为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纪法监督保障。

  会议强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范、精准施策”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的监督保障作用。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是践行“两个维护”的一场政治仗,是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场民心仗,是检验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担当作为的一场作风仗,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形势的判断和工作的部署上来,各项工作都要服从于疫情防控大局。要在监督工作上更加精准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同级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监督工作,讲究方式方法,既全力支持配合,又要做到精准有序监督。要严明纪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到岗不到位、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的,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处理、严肃问责。要在自身防控上再强化。纪检监察系统要带头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各项制度,做好“零报告”“日报告”工作;进一步引导指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会议对下一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出明确部署,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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