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2起,处理1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9人,其中:
这4类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71.3%
受党纪政务处分人数
县处级7人,
乡科级及以下102人,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占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