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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千万别“跑偏” 市纪委市监委提醒:依据受理范围举报才有效

来源: 嘉兴日报05版  发布时间: 2019-06-06 15:16

    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近900件次。其中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占总数的约三分之二,属业务范围外或无实质内容的占总数的约三分之一。

  信访举报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方式,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近年来群众举报数量为数不少,但需要引起关注的是,反映的不少问题属于纪检监察业务之外。从今年一季度情况分析来看,检举控告业务内的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反映县处级、乡科级干部以及单位“一把手”的同比上升明显,反映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比有较快上升,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同比也有所上升;另外,业务范围外的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从信访反映的内容看,业务范围外的主要涉及违章搭建问题、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环境污染整治问题、诈骗犯罪、不服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处理结果以及其他个人诉求类问题。

  该负责人说,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的信访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认识有偏差;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迟迟未解决信访人的个人诉求,或虽有处理但未达到信访人预期,故而持续不断地投诉职能部门。

  为了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进行举报,切实发挥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本月,市纪委市监委正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信访举报宣传月”活动。在此,市纪委市监委通过本报,向社会公众进一步明确当前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其范围主要包括,反映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特别要提请广大群众注意的是,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等,均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具体如: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刑事案件、劳动保障、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均需要你依照相关规定向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提出。

  向市纪委市监委信访举报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举报电话:0573—12388,0573—82521200;

  举报网站:http://Zhejiang.12388.gov.cn/jiaxing;

  来信举报:嘉兴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邮编314050;

  直接来访:地址为嘉兴市花园路嘉兴市纪委市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室(嘉兴市信访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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