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座谈会在海宁召开。会议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鸣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第四案件检查室主任孙良根、副主任林祥荣应邀出席会议,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姜锁楼出席会议。


徐鸣华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并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惩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实现了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徐鸣华强调,下一步工作力度还要再加大,协调上还要再有力,自办案件要有新突破,办案纪律要再重申,办案队伍还要再加强,安全文明这根弦还要再绷紧。坚持围绕大局,牢牢把握工作方向,着眼促进科学发展的大局,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职能作用。一要突出办案重点,保持查办案件力度。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二要坚持依纪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树立正确理念,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办案安全;加强“两规”管理,把牢办案安全的重点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三要适应形势变化,提升办案能力。正确把握当前查办案件工作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创新的思维来引导案件查办工作,提高办案的发现能力、初核能力、突破能力、取证能力和协调能力。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支撑力。要配足配强案件检查室的办案人员,培养案件检查人员的职业精神,工作上锻练培养干部、生活上关注关心干部、纪律上从严要求干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办案队伍。五要加强联系指导,提升整体办案水平。市纪委既要做好自办案件,又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纪委及市级机关部门查办案件工作指导督促,为基层办案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要做实查案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好办案成果,力争做到案件查处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本委局相关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常委、纪检室主任以及嘉兴经开、嘉兴港区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