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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明被开除党籍公职 陈荣根被党纪立案免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8-24 17:38

日前,在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下,市纪委与市检察院密切配合,严肃查处了原副县级干部、南湖区南湖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东柵街道党工委书记王金明以及南湖区区委常委陈荣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明,王金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触犯党纪国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对王金明作出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初步查明,陈荣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触犯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对陈荣根予以党纪立案,并免去其南湖区区委常委职务;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将适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金明、陈荣根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对腐败分子,不管是谁,只要违法乱纪,就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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