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我们要紧密结合嘉善实际,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促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深刻学习领会,使之入脑入心。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纪律教育课堂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联系实际学,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清醒认识肩负的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对照标准笃行,使之落地生根。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对照《问责条例》将问责责任、问责认定等分解到有关部门,明确职能部门落实《问责条例》的责任,形成完整清晰的责任链条,不留“盲区”,不出现“真空地带”。要从嘉善实际出发,加强配套制度建设,推动形成管用好用的问责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问责的精准度和执行力。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三是凝聚各方共识,使之释放能量。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紧密结合起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运用好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结合县镇村换届,把《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作为考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现的重要内容,倒逼每一名党员干部深刻把握《问责条例》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正在开展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度融合,对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问责的问责,防止“制度空转”,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