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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看齐意识 压实主体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11 17:42

 

  

   3月9日至10日,一场“倒春寒”将禾城气温拉低至零摄氏度。但在市行政中心6号楼二楼会议室,一场2015年度党风廉政“大考”却如火如荼进行。

  面对市委有关负责人、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纪委委员等,14名来自各县(市、区)、市级机关部门的党委“一把手”,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口头报告,并接受了提问和点评。

  一年多来,各县(市、区)党委、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履责情况怎么样?党委“一把手”有没有发挥“第一责任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各主体、各部门需要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夯实责任与落实整改?……一个个问题在当面报告中进一步明确,一项项职责在现场点评中进一步夯实。

 

  党风廉政责任现场“考”

  “作为县委‘一把手’,我自己一年下来,觉得要把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扛起来,关键体现在9个字上,就是要‘负总责、抓落实、做表率’。”3月9日上午,为期一天半的当面听取各县(市、区)和部分市级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报告,并开展评议活动,在嘉善县委书记许晴的汇报中正式启动。

  随后,秀洲区委书记朱海平、南湖区委书记孙建华、海盐县委书记沈晓红、平湖市委书记盛付祥等各县(市、区)“一把手”,市财政局党委书记许农、市环保局党组书记曹建强、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长杰等市级部门(单位)“一把手”先后就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了当面报告,并接受了现场点评。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活动共安排报告单位14个,除7个县(市、区)外,还有7个市级部门(单位)。“在部门(单位)的选择上,一是选取了2015年度发生过腐败案件的单位,二是选取了权力集中、廉政风险较多的单位。”该负责人说,由于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已在提交市委、市纪委的书面报告中体现,为增强本次报告工作的针对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当面报告时,重点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2015年,作为区委主要负责人,共主持召开7次区委常委会、9次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高度关注干部作风现状,亲自指导开展干部作风纪律分层施治,连续三年开展部门履职‘三诺’工作,党风政风进一步优化。”“对群众信访举报件、‘百姓事马上办’相关不满意件等,我亲自阅批、件件落实,重大问题要求市纪委调查处理,做到要求具体,态度坚决。”……

  围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等方面,抓早抓小、严管干部等问题,房产、存款等个人重大事项,爱人、子女等近亲属经商从业情况,子女升学、结婚等事项操办,14位“一把手”都进行了集中报告。

 

  履职尽职责任当面“评”

  “从刚才许晴同志汇报的情况看,有两点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县委对四套班子领导的教育监督管理抓得比较紧,二是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抓得比较深入。”“沈晓红同志所做的汇报中,一是层层传递责任做得比较实,二是大力支持县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在听取汇报中,对每一位报告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刚都进行了现场点评。他说,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核心就是能否自觉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他要求每位“一把手”都要切实增强看齐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增强大局意识,全力支持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要增强政治意识,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

  在此次现场报告前,市纪委已将各县(市、区)和7个市级部门(单位)的报告材料,分送给市纪委委员阅评,征求意见建议。大家从“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具体”、“查摆问题是否深入透彻”,“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否到位”等方面,对各单位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评议。在现场,每个单位汇报以后,分片联系的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从信访办案情况、正风肃纪情况等方面,逐项而具体地反馈了评议情况,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

  “南湖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重点领域监管还需加强。”“秀洲自办案件数量比较多,但查办农村基层案件数量偏少。”“在2015年市级部门(单位)推进重点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市环保局在30个部门中排名靠后。”“市国资系统还存在一些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对下属国资企业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

  一个个毫不掩饰的问题,一件件绝不回避的矛盾,不留情面、直言不讳的点评,让整个活动现场在波澜不惊中又扣人心弦。

 

  夯实主体责任督促“改”

  2015年,市环保局、市国资系统的党员干部发生了一些违纪违法腐败案件,暴露出许多管理漏洞。汇报中,两位单位负责人着重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述责。

  市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检查反馈意见,从制度层面和监管层面逐项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针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国企工作纪律等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常态化推进国资系统正风肃纪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2015年,该委共组织专项检查544次,检查单位286家,处理人员76人次。探索开展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去年先行对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并推动嘉实集团对下属企业、嘉兴银行对桐乡支行开展巡察。

  市环保局则针对在设备采购、环评审批、执法查处、资金分配、排污费征收、危废监管等腐败问题易发环节、多发领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再排查,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70余份,清理修订内部管理制度52个,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从源头上做好防控,最大限度地减少在执法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权。

  汇报会结束后,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报告评议等方面的情况,向各报告单位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3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在汇报会上,一些报告单位也作出整改承诺——“要向省委、市委看齐,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到位。”“要积极适应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自觉主动并带头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要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注重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就要及时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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