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海盐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将以此为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加快“三优海盐”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砥砺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问责条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近年来,我们坚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高质量开展民主生活会,力促党内关系正常化。创新推出“点题分责”、“责任清单”等工作制度,建立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互动平台,分层分级分岗,将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位领导干部。结合换届之年,我们将坚持把“干”的导向亮出来,探索建立“小错无为”等问责机制,真正实现干部能上能下,补齐干部责任担当上的“短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问责。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问责条例将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我们要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敢于碰硬、动真格,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在管党治党方面不作为、不担当、乱作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去年以来,全县共有18名党员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其中“一把手”就有3名。
贯彻落实条例,必须抓早抓小。加强党内问责,必须牢固树立、坚决践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早发现、早教育、早处置。我们通过自主开发的廉情信息预警系统,及时排摸,及时发现干部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廉政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在去年以来被问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采取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廉政谈话等方式处理的占到了29.5%,有效地防止微腐败演变成大祸害。因此,我们要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敢较真,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干部,果断采取组织处理,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锤炼失责必问的制度刚性,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