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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18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口头报告会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9-03-15 15:29

3月15日上午,我市召开2018年度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口头报告会。



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等,逐一听取平湖市委、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和嘉源集团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当场点评,并现场反馈评议意见。



这是市委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管党治党重大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我市多年以来坚持的一项具体制度。会前,市纪委把有关单位党委(党组)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分送全体市纪委委员审阅评议,并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等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做到见人见事,形成反馈意见。针对评议反馈问题,这些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均要在收到反馈意见后三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建明要求,各地党委(党组)要坚持以上率下,主动担责不松劲,全面扛好管党治党之责。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关键是要在抓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清廉嘉兴建设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要全力担好撑腰壮胆之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一如既往地支持纪委监委深化相关改革工作,关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做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发展的坚强后盾。要全心抓好整改落实之责,坚持问题导向,整改偏纠不含糊,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干部队伍能干事、不出事。



今年1月,受市委委托,市纪委专门组建8个专项检查组,分别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对16个县(市、区)党委、部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开展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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