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鸣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浩,市法院院长许惠春,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厚祥等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了由徐鸣华任组长,李浩任副组长,许惠春、孙厚祥和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讨论修改了《中共嘉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讨论确定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通报讨论了原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副主任邱文业违纪违法案、原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晓明违纪违法案等情况。
徐鸣华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办案协作机制,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进一步共享案件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要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作用;完善制度,切实规范反腐败协调工作;注重创新,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