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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12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02-12 11:20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锲而不舍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这次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涉及7个县(市、区),1个市直单位。从问题性质看,有的公车私用,有的借婚嫁收取礼金,有的公款吃喝,有的以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有的公务接待时违规饮酒,有的参与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旅游活动,均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共有1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内警告、诫勉谈话、公开检讨等处分,涉及的违纪违规费用全部予以收缴或者退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全部责令退赔。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做到态度上坚决、行动上有力,问责上严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各项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管好自身建设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要自觉把作风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融入到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的始终,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绝不搞变通和规避。

通报强调,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必须强化执纪监督,形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铁腕执纪、违纪必惩,聚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紧盯餐饮娱乐等关键场所,一个一个时间节点抓、一个一个具体问题抓,对各类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抓作风建设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隐瞒袒护的,要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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