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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民企 | 清廉建设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2-08 12:38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现决定成立廉政督查小组……”近日,位于桐乡市的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一条公告,引起了员工广泛关注。

  设立廉政督查小组,是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提升内部监督力量的新举措,也是公司致力于清廉企业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

  近年来,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在推进清廉企业建设上不断探索有效路径,借助党建优势,加强制度保障,提高员工主观能动性,厚植清廉文化根基,扎实推进清廉建设。

  走进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党建宣传栏、先锋承诺岗等党建元素随处可见。据该公司党支部书记张爱娜介绍,公司党支部成立初始仅4名党员,现在已经发展为10名党员和8名入党积极分子。随着党支部力量的壮大,帮困扶困、探病慰问、爱心岗志愿岗、送温暖送清凉等各种暖心活动层出不穷,党员在员工关怀和履行社会责任上的先锋效应不断扩大,党支部连续三年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在党建过程中,该公司突出政治引领和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清廉示范作用。

  “公司每位党员都是廉政督查员,职责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监督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公开,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等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张爱娜表示,廉政督查小组成立不久,已查处一起员工通过私拿回扣、变相公款吃喝等方式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及时为企业挽回损失8250元。

  除了党建引领,清廉企业建设还需要制度护航,为企业发展增添强劲动能。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瞄准采购这一高风险领域,完善制度体系,提升采购的清廉指数。

  “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这是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每次采购都会要求与合作单位签订的“阳光采购管理协议”,也称“反贿赂协议”。协议逐条列明了甲乙双方的责任,严禁参加宴请活动、索要回扣、收受礼品等,进一步加强物资、设备等采购的廉政管理,促进采购人员清廉履职。

  在规范采购流程的基础上,该公司还建立了审计审查制度,从小切口入手,加强对采购、报价等流程的监管,为采购监管再加一道保险栓。此外,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层层签订《廉政协议书》,制订“六个严禁”“28个不准”的廉政准则,将员工凝聚在一起,人人参与到清廉企业建设中,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现在公司内部已经形成惯例了,收到供应商送来的礼品,直接上交到公司管理层,由公司集中处置。公司监管这么严,我们自身警觉性也很高。合作商的私下邀约和活动安排,一概不参加。”采购人员李巧说道。

  员工有正气,企业有朝气,发展才有底气。“党员要以身作则,才能由小及大、由点带面,辐射到全公司,营造积极向上、清清白白的集团文化。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清廉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浙江菲诺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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