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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暖心回访解心结增干劲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5-02-19 10:43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没有因为一次错误就对我全盘否定,能够让我在新的岗位上继续为人民服务。”在对某社区党委书记姜某某开展回访教育时,姜某某动情地说道。

  此前,姜某某因工作不够严谨受到批评教育,一度深感彷徨,工作中也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发现这一苗头后,工作人员在回访中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促使姜某某重燃工作斗志,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为社区排忧解难。

  回访教育是组织厚爱的具体体现,有助于引导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振精神再出发。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海宁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回访教育工作方法,创新“回访教育五步工作法”,明确回访教育规范化流程,运用“分析研判、制定清单、先行走访、个性谈话、意见反馈”五个步骤,努力让跌倒干部放下心理包袱、激起干事创业的热情。

  回访教育既要有硬度,又要有温度。实际工作中,海宁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聚焦访前、访中、访后三个环节做实做细跟踪回访。回访前“一人一策”,通过多种渠道详细了解受处分处理人的现状,对受处分处理人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进行画像描摹,并全面摸排处分影响期内有无信访举报、新增违纪违法行为。回访中“一人一访”,精准把握处分决定见面、处分执行过程中和处分影响期满三个关键点,由回访小组与回访对象进行面对面谈话,认真听取其对所受处分处理的意见,加强心理疏导,协调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回访后“一人一档”,及时梳理访谈记录、思想汇报等材料,并将回访材料放入本人回访档案中,同时根据回访情况,以“回访意见书”的形式向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作为考核评比、干部任用等重要参考,强化回访结果运用。

  一次处分并不等于终身否定。海宁市纪委监委会同组织部门制定回访教育联动联访的相关办法,2024年以来共对全市204名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有效激励干部放下“包袱”、重燃“斗志”。

  “回访教育并不是一时之事。下一步,我们将把回访教育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与以案促改、日常监督、干部任用相结合,以系统思维深化回访教育,推动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从‘有错’到‘有为’积极转变。”海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海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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