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桐乡:案件评查 精准提升案件质效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4-06 11:22

  “本次案件质量评分均在95分以上,案件质量相比前期有明显改进。”近日,桐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该市崇福镇纪委(监察办)办理的违纪案件进行案件质量打分,并进行了现场反馈。

  案件质量在短时间内得以提升,缘于该市纪委监委的“一管到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法。

  据悉,在2021年上半年的案件质量评查中,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日常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崇福镇纪委(监察办)办理的案件存在证据材料不够充分等瑕疵。随即该室一管到底,对该镇纪委(监察办)上半年查办的所有案件进行了逐个检查并综合分析梳理存在问题,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对该镇纪委(监察办)进行点对点反馈、一对一指导。

  “案件审理室对半年的案件进行全方位扫描,起底问题,并逐一分析指导,不仅让我们及时清楚地看到了案件办理中的瑕疵,也对今后案件办理的规范性更有把握。”崇福镇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钱伟国表示,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较强,案件办理人员新手多、经验少,但是案件审理室由点及面由表及里的评查举措,能快速摸清“症结”,找准整改切入点,使基层乡镇纪委(监察办)的案件办理质效快速提升。

  以“点”带“片”、一管到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法,不仅运用在基层乡镇纪委(监察办),也运用在全市案件质量的普查中。该市纪委监委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对全市案件进行严格“复盘”和“找茬”。针对评查发现的工作亮点及好的做法,积极推广;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集体整改;对发现的个性问题,单独指导,全程督导。据统计,2021年,该市纪委监委完成对103个案件的“复盘”和“找茬”,梳理个性瑕疵152个,共性问题16个。

  “通过梳理共性问题,我们制定了《桐乡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对呈报协审流程、证据材料提取、条规引用等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为办案人员提供了‘实操宝典’。”桐乡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郭燚说。据悉,近年来,该室“揪住”评查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党纪政务案件模版》《镇(街道)纪委(监察办)党纪政务案件模版》等案件办理指导材料,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文书规范、办案程序、取证要点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

  “案件质量直接影响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一管到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法,发挥好案件审理部门‘指导员’‘质检员’‘裁判员’作用,从严从实把控住监督执纪‘最后一道关口’,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桐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