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几天来受到的委屈和压力终于释怀了。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关怀……”日前,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根据《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管厚爱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常态化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操作办法》有关规定,召开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社区干部沈某某澄清正名。
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歼灭战,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下发《通知》,出台履职尽责和容错免责“十条规定”,进一步激励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全力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
《通知》从“服从组织安排、服务企业群众、严守纪律要求”三个方面,制定“铁规五条”,明确:绝不允许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安排和统一调度指挥,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绝不允许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防控信息,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有关事项;绝不允许擅自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资料,严禁发表不当言论;绝不允许对群众、企业的涉疫合理诉求冷漠对待、简单处理、消极应付;绝不允许组织和参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聚集性活动。
面对疫情带来的大战大考,连日来,平湖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先后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200余次,对违反“铁规五条”的,坚决依纪依法从严查处。截至目前,该市已对8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
与此同时,《通知》注重“三个区分开来”,明辨“为公”还是“为私”,分清“无心”还是“有意”,判定“无禁”还是“严禁”,严格划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制定容错免责“暖心五条”,明确: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防控责任已经履行到位,非主观因素导致疫情扩散风险的;为防止疫情扩散,紧急情况下采取提级管控、扩大防控范围等措施,引发投诉或信访等问题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人力物力、硬件条件等客观因素限制,导致防控措施一时无法到位的;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履行规定程序采购防疫急需物资、设备、服务等的;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由于情况紧急、经验不足,在疫情防控中出现工作瑕疵,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予追究责任。
近日,该市纪委市监委在疫情防控督查中发现,一名工作人员因工作繁忙、缺少经验,信息未通知到位,但由于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暖心五条”,市纪委市监委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提醒,不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铁规五条’督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暖心五条’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我们以‘严管厚爱’展现执纪监督的力度、温度。”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