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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跟进监督保障防疫捐赠“进出”一目了然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2-03-31 11:27

  “捐赠公示:浙江龙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捐赠口罩11100个、棉柔巾150,浙江金汇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捐赠防护服1000件、牛奶24箱……”在海宁市丁桥镇纪委的监督下,322“海宁丁桥微讯”公众号发出捐赠公示,对近期收到的防疫物资进行晾晒,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轮疫情发生后,不少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自发组织捐款捐物。为保证捐赠款物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海宁市纪委监委主动靠前监督,督促该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等捐赠款物接收单位落实好登记入账、出账跟踪、公示公告等制度,保证款物流向明确、清晰可查。

  社会捐赠的防疫物资如何规范接收?如何保证捐赠款物的使用规范?海宁市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储备仓库,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汤新红正对照着一份近期抗疫专项捐赠明细清单,核实数据与实物是否对应,准确把好每笔捐赠款物的“入口关”“发放关”

  在“入口关”,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核对捐赠物资登记数量、品类是否与仓储实际相符,登记汇总更新是否及时;在“发放关”,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查看发放登记表中,是否规范填写领取单位、领取人等信息,同时,随机抽查领取单位、个人,核实捐赠物资是否发放到位,确保所有物资的去处有据可查,接收和使用情况清晰明了

  此外,也有不少捐赠物资直接送往了本次疫情的“主战场”乡镇。分配物资有没有优亲厚友?有没有挪作他用?在海宁市许村镇,该镇纪委以跟踪监督镇统战条线和镇乡贤联谊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为落脚点,借助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力量,督促捐赠款物的接受“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将爱心捐赠款项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捐赠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在海宁市长安镇,该镇纪委以全过程监督,督促防疫捐赠物资的登记造册、分发、领取手续到位,同时督促各村(社区)建立“捐赠资金使用告知制”,即捐赠资金的使用提前告知捐赠人,并让捐赠人在资金使用发票上签字,让每一笔防疫捐赠的款物都用在了“刀刃”上。

  “捐赠款物无论大小,都是群众信任的汇聚。越是疫情防控关键时刻,越要彰显纪律底线,才能增强群众的信任感。”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市仍将继续推动捐赠物资全流程的规范化、透明化,让群众的爱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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