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镇纪委专门来村里开会为我澄清正名,使我放下包袱,重拾自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澉浦镇澉东村党委副书记褚宏飞在澄清正名会议上激动地说。
日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集中通报了全县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及时为受到误告、错告甚至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
失实举报特别是诬告陷害行为扰乱信访举报秩序,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今年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严管厚爱结合,真情关爱干部,及时主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今年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已为受到失实举报的11名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为了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减少诬告错告,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开展“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宣传周”活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线上线下齐发力,利用微信公众号、信访接待窗口、宣传橱窗、村务公开栏、会议、网格走访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面及影响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的浓厚氛围。目前,全县共计发放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宣传手册3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50余份,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检举控告氛围。1—8月份,全县重复举报同比下降70.4%。
同时,为推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和打击诬告陷害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今年4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建立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纪委监委、组织、公安、法院、检察等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信息互通、分析研判,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纪律、组织等多种手段协同开展工作,使开展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能够聚指成拳,合力共为。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加强信息梳理和分析研判,注意发现恶意举报和异常检举控告行为,将认为需要澄清正名或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经核查认定确属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身份类别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目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已收到相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2件。
“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不断营造‘组织为干部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的良好氛围。同时,还将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根据诬告陷害人的身份、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狠刹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