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纪委的同志们过来看我,我真的非常感动,这说明组织还记得我。也请组织放心,我已经迈过心里这道坎,会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服务群众!”日前,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对去年受处分的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时,朱某动情地说到。
近年来,海宁市纪委市监委在坚持有案必查、违纪违法必究的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运用“五步工作法”,帮助“跌倒”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整行装再出发。今年以来,已对1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每个受处分的干部都有各自特征,我们的回访教育就不能千人一面。”案件审理室主任高玉勇表示,据此,该市纪委市监委推出一人一策的“五步工作法”抓好“回访前、回访时、回访后”三个环节,真正将回访教育,润入被处分的党员心坎上。回访前,分析研判、制定清单两步先行,确保对受访对象的基本情况了解到位;回访时,先行走访与个性谈话相结合,精准施策;回访后,意见反馈,一人一册归结存档,为回访教育的结果运用提供可能。
受处分干部心里的“坎”在哪里?对违纪违法事实有没有全面的认识?在五步工作法中,找准“坎”在哪里就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如朱某心里的坎是担心同事对他的看法,吴某心里的坎是害怕处分期间的待遇影响大,张某心里的坎是对个人发展受限的顾虑……回访人员根据受处分人员在接受审查调查时的态度表现、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内容等信息以及其职位待遇的调整、年终考核的落实等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其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描摹画像,明确回访重点,并据此制定走访调查事项清单,量体裁衣,一人一策,助力回访教育有的放矢。
“受到处分后,我特别自责,还有就是茫然,感觉自己的人生一下子没有了方向。感谢组织与我交心谈心,帮助我认识错误,勉励我卸下心理包袱,消除思想顾虑,让我重拾信心。”张某在回访教育后,解开心结。
在回访教育中,除了对回访对象开展教育谈话,回访人员还听取了回访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表现评价,以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思想认识和改正情况、受处分后的表现等。
同时,每次回访结束后,回访人员及时整理回访信息,形成“回访意见书”,以书面形式对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的良好表现作出正向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制发其所在单位、抄送市委组织部,以便有关单位及时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的现状,作为干部考察使用重要参考,强化对回访结果的运用。
“处分不是我们工作的目的,通过处分后的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人员打开心扉,重振信心,真正迈过那道坎,正是我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应有之意。”该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一人一策“五步工作法”的具体措施,加强回访教育的时效性,不断提升回访教育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