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结合日常谈心谈话工作,对曾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该院一名执行局某司法警察、助理执行员小庄进行回访。谈话接近尾声,小庄满怀诚恳地说:“感谢纪检监察组及时查清事实,并为我澄清正名。有组织为我担当,现在我轻装上阵,干起事情也更有信心,更加注意方式方法。以后工作中将争取多做贡献,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
今年5月,有人向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小庄,称其在一起案件中执行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经过仔细核查,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发现举报内容失实,在上报县纪委县监委对该条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时,同步提出了“拟作澄清”的意见建议。
此后,经过征求涉事人员意见、承办纪检监察组提出澄清申请、委机关相关科室及承办单位集体联合会商、纪委书记审批等一系列规定程序后,根据上级纪委开展公开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县法院党组会议上就该问题面对面向党组班子公布调查结果,公开为小庄澄清正名。
为了打消干部“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思想顾虑,积极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近年来,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坚守“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是对事的澄清,不是对人的背书”的定位,积极探索实践对受到诬告、错告和不失举报的党员干部与公职人员进行公开澄清正名工作,通过绘制并下发纪检监察机关公开澄清流程图,对澄清正名的工作程序、手续要求、流程规范等“一图解答”、予以明确,提高了可操作性,稳妥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开展。
同时,该县结合澄清正名宣传周等工作,将查处诬告陷害工作与信访宣传、澄清正名同时部署、同步推进。“我们还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完善了由委机关信访室牵头负责,由承办检举控告件的纪检监察室、干部室及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具体实施,审理室审核把关,案管室等部门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开澄清工作的机制流程。”该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表示。
2019年以来,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共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访举报件共487件,以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共为20名党员干部公开澄清。
为鼓励被举报干部放下心理包袱,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被澄清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把澄清回访工作与日常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向日葵”心理关爱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党员干部阳光理性对待失实举报,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及时主动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为敢于担当者担当负责,既能帮助干部‘甩包袱’,也可以更集中、更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信访举报知识,树立检举控告正确导向。”据该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县将继续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原则,紧盯关键节点进行分析筛查,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维护保障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好氛围、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