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桐乡:菜场摊位费管理混乱 摊主找到了巡察组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04 08:30

  “这些个秋葵、南瓜都是我自家种的,吃不完就拿来卖卖,填补点家用。”8月25日一大早,在桐乡市凤鸣街道灵安村文华菜场的临时摊位边,该村村民王老伯卖光了自家种的蔬菜,一脸乐呵呵的正准备收拾收拾回家干农活去。

  这样的“光景”在一年前可不一样,去年8月,桐乡市委巡察组对凤鸣街道灵安村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中,该村文华菜场临时摊主们怨声载道,“摊位费管理混乱,该管一管了!”“收回去的摊位费都不知道进了谁的口袋。”

  菜场是城乡的灵魂,与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得到群众反映后,巡察组高度重视,经过翻阅大量台账资料、走访调研、谈心谈话,发现2013年至2019年3月,文华菜场向菜场经营散户收取的临时摊位费管理较乱,收费人员拿着自印的票据向入场经营散户收取费用,但自印票据印了多少,用了多少,还剩多少,统统不清不楚;收回来的摊位费也由菜场收费管理人员自行保管,直到2019年3月才将已违规开支的11.39万元退缴至村账;同时存在收费管理人员的劳务费用菜场临时摊位费抵扣的情况。

  有错就改!收到巡察组反馈后,桐乡市凤鸣街道党委和灵安村村委立即行动起来。票据由村财务人员专人负责,统一登记造册,其他人员不得经手票据管理事项,并且根据业务量大小实行限额领购,交旧领新。

  票据底数清,结报有规范,摊位费也按时入账了。“现在,灵安村由两个村干部负责收取临时摊位费,每日将收费情况登记在册,每周交村里的账上,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凤鸣街道纪委书记说。该村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其他村级收入的入账入库和定期报账结账制度,要求村集体收入的钱款日清月结,对村集体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在一周内进村账。

  针对收费管理人员的劳务费,菜场收费管理人员的劳务费等发放标准由村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严禁在收入中直接抵扣,坐支现金。

  在整个整改过程,该市凤鸣街道纪委全过程跟进监督,坚持问题整改的“硬度”,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2021年8月21日,灵安村党总支书记也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据收(付)款,设立“小金库”,隐瞒、坐支集体收入等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