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宁市委第十轮巡察问题整改进入中期,海宁市委书记曹国良作为市委巡察“第一责任人”,针对周王庙镇交通、生产事故管控不到位的问题,约谈了该镇党委书记,在听取整改中期情况汇报的同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严肃、具体的要求。
市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海宁市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巡察整改中期,根据单位性质,由市委书记、市长、市委副书记或市政府分管市领导“一对一”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过程直指巡察发现重点问题及性质、危害,剖析问题根源,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成果运用,层层传递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约谈机制不仅体现了市委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中,更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上下合力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海宁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察反馈后,巡察办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抄送给被巡察单位的分管市领导,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逐条进行“集体会诊”,为约谈工作的开展提供前期准备。
除了落实约谈机制,海宁还完善市委领衔、跟踪问题督办等配套制度。海宁市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突出问题领衔督办,对巡察移交到相关部门的系统性、区域性、体制性重点问题跟踪督办,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形成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整体合力。
一张督办清单,助力督办成效的发挥。在督办清单中,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整改时间节点、具体事项落实要求、责任人等信息一一明确。同时,对完成事项逐一核对销号,确保督办工作对标对表地进行,巡察整改各项要求压茬推进不漏项。
“发挥巡察利器利剑作用,重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督办模式的执行,加强了对主体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拧紧了市委主体责任链条。”海宁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冬表示,今年7月以来,该市市委已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7人,提出意见建议23条,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42个,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