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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落实"领导包案" 化解信访难题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9-03 09:33

  今年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将信访举报工作重心下沉,深入摸排近两年全县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对“三多”、巡视交办件、两年以上信访积案、超期未办结等五大类重点信访举报件进行筛选甄别,制定了《海盐县纪委县监委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举报工作方案》,明确要求以领导班子包案为抓手,压实信访积案化解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举报问题,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将包案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梳理出9件信访包案实行“三定三包”机制,即定包案领导、定化解方案、定责任部门,包案件分析、包跟踪督办、包信访化解,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班人马、限期办结”的要求一包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销案、问题不解决不销案。截至目前,全县9件领导包案已全部完成,查实率100%,实名反馈满意率100%,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务处分4人,其他处理11人,挽回经济损失216.89万元。

  “我们持续开展‘三多’件攻坚‘清淤’和重复举报专项治理行动,通过领导包案的形式,成功化解处置了一批疑难信访积案,今年1-7月,全县重复举报同比下降66.7%。”海盐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存在内外交织问题的信访积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落实“双领导”包案机制,由委机关领导和主体责任单位领导共同组建专班,“双领导”亲自参与、亲自督办、亲自指挥、亲自协调,确保一管到底、全程负责。在办理过程中,海盐实行双线同步办理,对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问题,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根据原办理情况,重新组织提级或交叉办理,由新承办单位开展全面复查复核;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则由主体责任单位梳理基本情况,提出办理意见。“双领导”定期召集会商,在信访处置过程,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共同调整处置对策,形成统一的处置意见。办结后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和主体责任单位共同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置结果。截至目前,已办结存在内外交织问题的重复举报3件,实名反馈满意率达100%。特别是沈荡镇一起长达14年重复举报,经过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和沈荡镇党委联合作战、共同发力,最终信访人签署《实名举报结果反馈单》和《息访承诺书》,成功化解处置到位。

  “领导包案工作机制要求包案领导亲自参与办理过程的每个阶段,并对每个重要环节严格把关,有助于进一步压实承办单位工作责任,有效推动积案的办理,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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