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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竟"拍脑袋"转让?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8-30 09:37

  “听说我们村的老书记因为卖掉村里的标准厂房吃了处分,是不是真的?你们巡察还真管用!”不久前,我来到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红联村开展巡察回访,一位此前谈过话的村民见面就竖起拇指对我说。

  村民说的没错,红联村党总支原书记朱某此前因未按规定程序处置村集体资产,违反工作纪律,今年4月被王店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的缘由得从一次区委巡察说起。2019年上半年,我参加区委第五轮巡察,对王店镇红联村进行延伸巡察。在征求意见、走访村民和座谈交流时,都有村民反映早些年村干部把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王店镇红联村标准厂房按照造价转让给了私人老板的事情。

  为什么要原价转让?转让过程是怎么操作的?一个个疑问萦绕在我的心头。群众利益无小事,此事不调查清楚,容易让疑问继续隔阂干群关系,也可能让干部继续蒙受“冤屈”或逃避责任追究,我打算核实清楚事情的始末,让真相浮出水面。

  此后,我们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知情人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理清了事件原委。原来,早在2012年,红联村申请到一个经济薄弱村标准厂房项目。当年5月完成招投标,9月项目建成。2014年5月,红联村全额支付标准厂房建造款52.94万元

  在建造完成后的两年间,厂房招租收益情况不理想,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朱某寻思将这些标准厂房转让出去。2014年11月,在未事先征得上级同意的情况下,朱某主持召集村三套班子召开会议,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标准厂房以工程原造价53万元予以转让。

  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的转让、变卖,必须经得县级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的批准同意。朱某“拍脑袋”决定转让该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明显违反规定。随后,我们将此问题线索作了移送。区纪委监委与镇纪委监察办上下联动,迅速完成问题线索核查,并由镇纪委对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朱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结事未了,区纪委区监委还向王店镇党委提出了纪检监察建议。王店镇党委在全镇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再排查,要求镇农经部门和三资管理中心对各村、社区现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排摸整理,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同时,以案为鉴,专题部署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在各村、社区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中将此案件作为警示案例进行专题学习,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让村、社区干部受警醒、知敬畏

  “现在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权力相对更加集中,更加要讲纪律守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巡察回访工作中,我对新任村书记、主任叮嘱道。(嘉兴市秀洲区委巡察组组长  徐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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