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平湖:一份巡察专报 推动"空中课堂"升级提档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24 09:33

  近日,平湖市百花小学学生李隽羽的家长在登录自己孩子的“空中课堂”账号时注意到,选课费由原来的每节课10元调整至每节课2元,整整下调了80%

  “空中课堂的开设,让孩子接受教育的选择面更加广了,现在费用又进一步降低,对我们来说就更好了。”该学生家长欣慰地说道。

  从10元”到“2元”的转变,不仅仅是费用的减少,还是平湖市推动教育改革,规范办学行为的体现。而这样的转变,源于2020年底,平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该市教育局开展的一次巡察“回头看”。

  在本次巡察“回头看”工作中,该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发现,20187月,教育局下属单位考试管理中心与嘉兴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平湖市空中课堂合作协议》。从协议内容看,这是一项有关智慧教育的有益探索,可以集中全市名师教学优势,让有需求的学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而且每课时10元/人的收费标准相比动辄几百元的课外培训收费而言,让家长负担减轻了不少。

  但这其关于盈利分配的问题却引起了巡察组的关注。“考试管理中心与这家公司有没有进行过利润分配空中课堂教师的劳务费是怎么发放的?操作上是否规范?带着这些疑问,巡察组深入看了考试管理中心的财务账,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然而,结果却让人失望的。从账面上来看,协议单位嘉兴某公司还未与考试管理中心做过财务结算。

  随后,巡察组紧接着召开小组例会。会上,巡察组成员对这一问题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后,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协议单位嘉兴某公司详细了解空中课堂开设以来费用收取、劳务费发放等情况一路前往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考试管理中心,与相关人员再核实协议执行等内容

  通过一系列“摸底”工作,巡察组了解到,协议签订后,空中课堂一共开展过6期,相应劳务费由协议单位嘉兴某公司进行发放,补助标准则参照平湖市公办培训机构领取劳务费相关办法实施

  “空中课堂是教育信息化改革的有益探索,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家长的改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存在着未按党委会议决策要求统一安排教师劳务费,而是由协议公司直接发放等问题……”针对空中课堂在办学过程的问题和短板,巡察组市委呈报了《关于平湖市“空中课堂”有关问题的专题报告》,并向教育局提出了“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协议执行、完善合作机制、优化运作模式”的工作建议。

  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后,市教育局党委组织召开空中课堂专项整改推进会议,讨论通过了《平湖市名师空中课堂整改方案》,学生选课费由原来的每节课10元调整至2元,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安排财政资金承担网络运行、设备维护、平台管理等运作成本,堵住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提升后的空中课堂即将重新开启,我们在整合本地名师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课程内容,开设艺术类、体育类、安全教育、心理辅导、中考指导等公益性专题课程,让学生、家长有更多更好的选择。”平湖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郁春介绍。

  巡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道生动的民生课题。这次巡察,既进一步规范了空中课堂的运作模式,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又减轻了家长学生的负担,促进了教育公平,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可以说是一次“双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