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反馈后我们就召开了党委会,专题研究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事宜,明确集团董事长不再直接分管财务管理部,这是分工调整的文件……”此前,海宁市委巡察组在对海宁市交投集团党委巡察过程中,发现该集团公司“一把手”长期分管财务工作,违反了“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的问题。近期,在对市交投集团党委巡察“回头看”过程中,市委巡察组又紧盯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防止问题反复。
“‘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班长’,抓好‘一把手’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巡察监督工作的‘牛鼻子’。”海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徐雪龙表示,近年来,海宁市积极深化政治巡察,将“一把手”作为巡察监督重点对象,聚焦“一把手”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廉洁自律等方面,着力查找问题并推动整改,不让“一把手”成为“一霸首”。
为确保发力精准,市委巡察办明确重点、瞄准靶心,细化“一把手”巡察监督清单。巡察进驻前,市委巡察办围绕“三个聚焦”监督清单,就涉及“一把手”的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六大纪律”、选人用人、班子建设等多个方面细化了对“一把手”监督的任务、内容和方式等。此外,市委巡察办还通过函询方式,向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了有关被巡察单位“一把手”的问题情况,助力巡察组找准巡察监督切入口。
依据定制的“一把手”巡察监督清单,各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及时梳理出相关问题,原汁原味进行反馈,并充分推动成果运用,将巡察结果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把巡察发现涉及“一把手”的突出问题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彰显巡察监督作用。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只有问题整改到位,巡察工作才算有成效。针对巡察组在对盐官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中心发现的“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巡察反馈后,该中心党组重新修订了党组会议制度,规范了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范围及程序,确保班子成员每人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避免了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等问题的发生。
“‘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肩负着把方向、谋全局、抓大事的重任,通过强化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对“一把手”权力进行约束,有效推动了“一把手”正确履职、规范履职。”海宁市委巡察办主任曹冬表示,去年以来,巡察共反馈并整改“一把手”履职方面问题65个,移送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7条,经处置给予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3人。
下一步,海宁还将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对“一把手”的“政治画像”,使评价更为立体、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