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不久前,海宁市周王庙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朱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全镇中层以上干部在大会议室内,通过网络远程直播收看了庭审全过程。
观看庭审旁听,以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心理防线,是海宁市开展案后“一案四警示”的内容之一。“一案四警示”即组织一场警示教育活动、撰写一篇剖析材料、组织一次庭审旁听、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以此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已组织庭审现场旁听4批次720余人次、观看网络直播5批次2200余人次,召开案发单位专题警示教育活动4次,拍摄典型案件警示教育片4部。
如果说“一案四警示”是“后半篇文章”的开篇,那深挖根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就是这篇“文章”的主体部分。今年以来,海宁市以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为契机,重点对暴露出的案发单位在制度性、机制性、管理上的问题,着力推动从深层次进行解决。一方面,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督促案发单位结合原因分析,查找单位内部工作运行和日常监管等制度层面的缺失和漏洞,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切实堵塞制度机制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建立整改督查机制,将案发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纪委或派驻机构的监督清单中,通过跟踪督办、监督检查等,推动整改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在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朱正环受贿案案发后,所在单位吸取教训,及时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制度,之前曾工作过的单位也积极自查自纠,制定出台了《房屋资产租赁操作细则》、《并购投资管理办法》等,补齐制度笼子的“短板”。在今年6月,海宁市纪委市监委针对海宁工联房地产原总经理陈尉受贿案,专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解决问题16个,督促协助制订完善了《实业集团资金存放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等9项制度。
在指导、督促案发单位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中,市纪委市监委发现一些单位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国企单位和一些监察对象,在党纪法规学习掌握方面不到位,对一些法律法规、党纪规定理解有误区、掌握较肤浅,就有针对性编制精品“微廉课”14节,并组织理论功底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上门送纪送学,帮助解决学习上的困难。还整理编印出涵盖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企人员等身份,可能涉及的所有违纪违法情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清单,逐项列明所需执行的具体内容、处分影响期以及考核影响等事项,以具体、精准的内容开展教育学习。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化,‘后半篇文章’在‘三不’一体推进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在‘后半篇文章’方面不断思考如何做深做实,切实把案件查办的效能发挥到最大。”海宁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