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班培训机构,并招收学生开展培训活动,属非法办学。我们将对你依法取缔,请立即停止办学活动,并妥善处理好学生、家长、退费等相关事宜。”这是近期嘉善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非法办学人员开具的民办学校整改通知书,是嘉善县保障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一个缩影。
随着“双减”政策出台,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嘉善县纪委县监委立足职责定位,把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集中整治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督促教育局、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镇(街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督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同时,把专项治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的实际成效,为人民办实事、解难题。
自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在县纪委县监委统筹协调下,由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进行跟踪督导,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又着力促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提升监督综合效应。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联合教育局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地走访,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财务管理、教师名单、安全管理、疫情防控等情况开展督查。
其中,部分培训机构的安全设施老旧,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存在消防器材未进行年检、已过期等情况,督查组责令限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部分培训机构无教学资质,无营业执照,属非法办学,督查组对其依法取缔,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跟进做好学生退学退费工作,防止培训机构“卷钱跑路”“退费难”等现象的发生;部分培训机构无任何防疫措施,无人看守入口,无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存在较大疫情防控隐患,督查组要求其停业整顿,发放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共完成督查3轮次,出动督查人员590余人次,共发现问题34个,发放整改通知书9份。
“政策要落地,监督不可少,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掌握治理工作进度,督促主责部门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培训机构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于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督查后,纪检组还对存在这些问题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梳理,建立档案,实行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
此外,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根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顽疾,切实落实好“双减”政策,根本是要提升校内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对此,在监督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学校逐步优化作业布置、研究课堂提质、提升课后服务,校内校外通盘考虑,形成校外治理、校内保障、内外兼修的工作模式。
“群众利益无小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直接关乎群众利益。”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探索建设校外培训机构线上服务监管平台,通过治理端、机构端和用户端贯通,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实现同步实时监管与服务,逐步实行校外培训机构领域治理现代化、智慧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