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盐县委巡察机构在推进巡察全覆盖过程中,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通过信息研判共享、问题快查快办、联动整改监督,强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融合,凝聚监督合力。
信息共享,促进巡察靶向聚焦
“该镇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还不够规范,我们收到过群众反映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低价租赁土地用于生产经营,建议你们巡察时重点关注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这是在县委巡察办举行的“通气”会议上,纪检监察室正在和巡察组进行信息研判与共享。
海盐县委巡察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巡察组在每轮进驻前,与县纪委县监委各业务科室、派驻机构与巡察组充分沟通对接,储备“干货满满”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廉政风险点、潜在问题“病灶”等信息,帮助巡察组在最短时间内绘制出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画像”,从而精准锁定问题,靶向出击。
在村居巡察中,县委第二巡察组以纪检监察室提供的农村“三资”管理为切入口,快速查出沈荡镇横泾村原党总支书记顾福明“低价租赁”问题。通过查阅村集体资产租赁协议,巡察组发现顾福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与村集体签订长达50年的超长期土地租赁协议。巡察反馈后,顾福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我们以往要先花一周左右的时间去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基本信息,再翻阅大量凭证才能发现的问题,通过巡察前和纪检室沟通,仅用三天就锁定了问题线索,有效提升巡察的效率和精准度。”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胡玉明说。
快查快办,放大巡察震慑力量
海盐县委巡察办通过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委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强化巡察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即时核查线索,放大巡察震慑作用。对巡察期间发现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由巡察组按照规定范式制作“问题线索拟办单”,连同问题底稿、佐证资料完整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研判,后者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
县委第七巡察组巡察澉浦镇村居时,发现永乐村原党总支书记林新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巡察组迅速固定证据资料,以问题线索拟办单的形式移交给镇纪委。澉浦镇纪委根据协作配合机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在巡察组撤点前就给予林新华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钱款12600元,取消其村级组织换届“一肩挑”候选人资格。
“用好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我们既可以印证日常监督中掌握的问题,又能够借助巡察力量快速处置,发挥出巡察监督带动纪检监察监督的撬动效应。”澉浦镇纪委有关负责人说。
巡察、纪检协作发挥“攥指成拳”作用,2018年以来,共发现村(社区)各类问题1553个,移交问题线索23个,问责党员干部4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4人,在巡察期间快查快处5人。
联合督办,实现整改落地见效
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机构在将整改意见反馈至被巡察单位的同时,抄送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三方联合、动态监督,施行巡察整改绩效量化评估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接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不够主动,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2017年度、2018年度在全市全面接轨上海工作考核排名连续靠后。”在收到这条反馈意见时,县发改局党委书记王祖利的感受是“重任在肩”。
与王祖利同时接到反馈意见的,还有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拥军。“从整改意见下达当天,我们组的跟进监督就开始了。”张拥军说,“我们不仅监督发改局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的情况,更关注整改实际效果。”集中整改期后,县发改局结合海盐实际,制定出台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和《行动方案》,确立“一带两城”的目标定位,部署开展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攻坚、高端产业培育发展等六大专项行动,谋划推进6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超2000亿元。
为了让每一家被巡察单位的整改都落到实处,县委巡察办建立量化评估机制,在巡察组“原班人马”的基础上,增加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抽调人员组成评估组,对整改情况进行打分问效。
截至目前,县委巡察机构已对9家单位进行了整改绩效量化评估,形成评估报告9份,对照指标体系发现整改不及时、效果不明显等问题11个,发放整改督办单9份。评估结果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据此持续跟踪督办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监督已整改到位的问题,确保监督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