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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收受"节礼"?处分没商量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5-13 14:06

  “2013年至2020年期间,陈建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近日,嘉兴市通报了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一例,就是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人防设施建设管理站原站长陈建康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

  据了解,陈建康在担任平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和人防设施建设管理站站长期间,分管全市的人防规划与审批、人防工程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因为工作关系,他常常会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接触。

  为使自己的公司在业务办理过程中能得到特殊“关照”,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经常会以春节、中秋等节日为由,向陈建康赠送礼金或礼物,以便与陈建康保持“紧密关系”。

  起初,面对“糖衣炮弹”,陈建康还会拒绝,并感觉忐忑不安。但一而再再而三的“围猎”,最终还是让他防线失守。2013年春节,某工程负责人肖某某向陈建康送上了1000元超市卡的“节礼”。这次,陈建康没有拒绝,而是默默收下了。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犹如破闸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此后,陈建康便心安理得地“笑纳”管理服务对象送来的礼金或礼物。

  2016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中秋、2020年春节,陈建康均收受黄某某2000元的加油卡,共计价值18000元;2017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陈建康均收受周某某2000元的超市卡,共计价值8000元;2018年至2020年,每年春节,陈建康均收受李某某2000元的加油卡,共计价值6000元……2013年至2020年,陈建康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加油卡、超市卡、香烟等财物。

  2020年11月4日,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收到陈建康相关问题线索,并开始进行初核。同年11月30日,该案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2013年至2020年,陈建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加油卡、超市卡、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53300元。此外,2018年,陈建康还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某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相关费用1600元由张某某支付。2020年12月,中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给予陈建康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其撤职处分。

  “都怪自己亲清不分,没能守住纪律底线,不知不觉地就在甜言蜜语中放松了思想警惕和自我要求……”收到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陈建康追悔莫及。

  近年来,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从赠送礼品、礼卡,到安排出游、购物,披着人情外衣的“围猎”仍时有发生。违规收受“节礼”的行为,折射出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遵守纪律规矩的大问题,必须要严肃查处。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持续发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切实绷紧纪律高压线。”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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