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县委巡察办的,涉及你单位的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有没有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要求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是否已完成销号?”日前,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依照“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追责,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今年2月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向浙江省委反馈了巡视情况。截至6月份,海盐县落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进度中,涉及第一阶段要完成的整改措施完成率100%。全县相关责任部门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已制订制度办法28项,责任追究4人次。
能够取得整改阶段性胜利,离不开一项由海盐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的“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机制。该项机制将整改责任落实、整改闭环管理、整改要情动态发布、整改销号有机融合,有效提高了整改的系统性、协同性、精准性。机制明确将整改情况纳入各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属各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有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在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方面,机制要求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加强督查检查,落实属地责任,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强化日常监督追责,畅通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不定期通报整改进度情况,加强对整改结果的监测评估。目前县纪委县监委已开展监督检查48次,提出建议2条,推动牵头部门制定完善制度6项。
巡视整改要治标,更要治本。该机制明确提出了“整改既要治已病,抓好问题整改落实,更要防未病,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县委宣传部联合县民政局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时进行了探索,给出了实践路径。针对新的网络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还不能完全到边到角问题,县委宣传部制定《海盐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运行规则(试行)》,深化网络社会组织工作,完成“168电商小镇”网络文化家园建设,将网络社会组织建设成为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为了发挥好巡视系统施治作用,海盐将省委巡视整改与中央巡视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梳理共性问题,在“问题清单”机制中标注强调,实现同题共答,一体推进整改。“长三角一体化工作推进不快,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工作举措有待加强”是中央、省委巡视都予以反馈的问题,县发改局按照整改工作机制要求,持续发力,从长三角区域引进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4个,实现双高线用地面积约2185亩列入需中央用地保障国家重大项目,海盐智慧港基地等11个项目增列省重点项目,保障通苏嘉甬高铁、沪平盐城际铁路项目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全县涉及138个具体问题、49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76个具体问题、323条整改措施的整改,整改率分别为55.1%、65.7%。“整改越往后越会遇到难啃的硬骨头,我们将结合整改实际,适时对‘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机制进行更新补充,发挥出机制灵活、有效保障执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