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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打伞破网"深挖彻查 平湖3年查处61人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3-17 09:16

  “2018至2020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1人,‘一案三查’1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向案发单位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5份,督促建立长效机制18项……”这是平湖市纪委市监委近三年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成绩单”。

  据了解,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市纪委市监委把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18年及时成立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专班,统筹监督力量并同步建立完善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介入、联点包案等工作机制,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

  在推进过程中,黑恶势力“保护伞”能不能打掉,“关系网”能不能挖得出,准确发现问题线索、全方位深挖“伞源”很关键。一方面,该市纪委市监委充分利用“东湖清韵”网站、微信公众号畅通检举举报渠道,并同步对历年来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信访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按照“一案一档”要求整理介入案件台账资料。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办案“扩挖”作用,在已查办的案件中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于查否的案件和线索,组织开展“回头看”,深入分析研究,最终发现并查处了一起公职人员接受涉案人员吃请的问题。

  “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深挖彻查,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专班负责人介绍,他们对介入的15件案件涉及的问题线索逐条过筛,最终查实10件。

  为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摸排和研判,该市纪委市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于持续强化政法机关等部门对线索排摸、履职尽责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

  在推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的同时,该市纪委市监委还注重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放大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对有案件发生的部门和行业,通过发送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先后督促案发单位出台了《关于在服务企业中严格执行“六要六不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执法规范化提升年十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串通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18个制度规范性文件,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标本兼治,在治标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更加注重堵塞漏洞、源头治推动制度完善,切实把工作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继续推动“打伞破网”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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