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的书证材料应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点,由制作人员和原书证的持有人签名或盖章,并记录制作时间。”“主体身份材料调取不全,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期间的相关职务任免文件未调取。”“权利义务告知书第一页也要被审查调查人签名。”……近日,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对该市2020年度查办的部分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开展了一次案件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个记录、逐个研究,并一一开出“药方”。
据了解,为全面检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组成评查组,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委分为两个组分别进行评比。
根据《2020年度平湖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评查组主要围绕案件办理的规范和要求,分别从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文书质量等方面进行逐项审核,对整个案件办理过程、回访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和处分文件下达后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
检查现场,评查组成员向被检查单位指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不留情面、直指短板,让在场参加的被检查单位人员感受到了“辣味”。“在检查开始前,我们信心满满,以为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已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这次检查一定会‘顺利’通过。但在检查过程中,却仍被发现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让我们再次认识到了不足。我们将以此次案件质量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学习、提升水平。”广陈镇纪委书记杜芳坦言感受到了压力,更收获不少。
检查结束后,市纪委市监委审理室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问题清单及时通报反馈,“一对一”“点对点”交办给案件承办人员。
“开展案件质量检查不是走过场,不能‘一查了之’。”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徐建成介绍,反馈问题后,市纪委市监委还将督促各被检查单位一一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同时,整改结果将纳入被检查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以考核为抓手推动案件质量有效提升。
据了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原则,建立案件质量常态监督机制。除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外,市纪委市监委还以集中培训、案件联审、实战训练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夯实办案质量,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要强化精准思维,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不断延伸。”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