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士庭、陈磊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纪守法,却虚报农村集体聚餐户数,套取财政资金进行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近日,平湖市独山港镇监察办办理了自《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实施以来的第一起政务处分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件的办理中,该镇建立的财政内部控制系统发挥了不小作用。
“说到监督执纪,很多人的印象都是工作量大,查找问题的时候往往需要翻阅很多的账本材料,十分繁琐。”平湖市独山港镇纪委书记周国华介绍,镇里的财政内部控制系统上线后,这样的方式得到了改变。镇里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审批,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授权账户登录后,就能查阅每一笔资金报销的全过程,从审批、流转等环节到发票、凭证等各个细节,都能实时、全过程监督。
在办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过程中,独山港镇监察办工作人员发现了另外一处疑点,几名镇食品安全专管员领取了一笔现金费用。这是笔什么性质的费用?为何要现金发放?是否有可能涉及套取财政资金进行私分问题?
为了快速印证疑问,镇监察办工作人员打开了镇财政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在“单据信息” 栏中,他们找到了该笔费用的发放依据和明细,发现了其中存在的“猫腻”。附件显示,该笔费用系该镇补助给2019年度开展上门登记和政策宣传的人员,涉及全镇18个村社区。该项资金补助从2018年度开始执行,领取人员应为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为何镇食品安全专管员也领取到了?于是,工作人员又调取了2018年度的报销凭证,进一步印证了相关事实,并顺藤摸瓜,对相关人员进行再询问。
在谈话中,独山港镇食品安全专管员吴士庭和陈磊讲清了事情的原委。原来,他们俩人以穗轮村、金沙村、全公亭社区等6个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名义,虚报上门指导户数1100户,套取2018、2019年度工作补助款共计16500元,后将该笔款项分给8名镇食品安全专管员。最终,镇监察办给予吴士庭和陈磊政务处分,同时给予其他6名镇食品安全专管员诫勉处理。目前,案件所涉款项已全部退缴至镇财政。
借助数据整合、信息化,不仅提高了案件处置效率,还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成为提高工作质效的有力推手。近日,为检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成效,平湖市税务局纪检组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精准智控”,对疑点数据核实工作进行了抽检督查。督查人员通过系统信息比对,抽取10个指标47条疑点数据核实工作进行“再监督”。针对督查发现的3方面4个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监督检查工作建议函2份、问题移送单1份。
据了解,疫情以来,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该市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平湖市税务局管理辖区内纳税户5.3万余户,每月产生的涉税数据多达数十万条,给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带来考验。现在,税务局纪检组通过信息化手段,运用大数据检索,对政策落实疑点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组监督的准度精度。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借助大数据平台,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实施靶向监督、精准监督。”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