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徐明泉吗?”“是的。”“我是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督查组工作人员,今天打电话给你,是想了解一下,你的退役军人优抚费都收到了吗?”“收到啦!每个月175元都准时到账。我们这些回家种田的老兵还能每月领到补贴,党和政府的政策真是越来越贴心了啊!”
近日,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组成3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区优抚专项资金发放工作开展专项督查,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和凭证账簿、实地了解、电话核实等方式,重点督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资金发放、管理是否规范,使用中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及侵占贪污等严重损害优抚对象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在检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存在部分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军人对优抚政策和标准还不太了解,基础信息采集不够扎实,个别农村籍退役军人未能及时享受优抚政策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督查组形成整改单下发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求主管部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接到督查组下发的整改单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效果清单”四项清单,将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分工逐个细化,整改时限和措施逐项明确。
“针对优抚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对全区退役军人情况进行再摸底,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人,确保不漏一人。同时,今年还将开展11场主题宣传活动,采用区、镇(街道)联动的方式把活动举办到村、社区,让符合政策的退役军人实现应享尽享。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完善信息平台数据采集,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有效。”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表示。
通过督查,区纪委区监委全面压实主管部门各项责任,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推动优抚政策宣传、执行更加到位。目前全区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有6类1222人,累计发放优抚资金1577.96万元。
“加强优抚资金的监管,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就督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督实责任部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确保优抚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