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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纪审联动 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27 15:28

  “纪委同志,这是《海盐县审计局关于移送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函》,这里面主要是前几天我们对相关单位审计时发现的一些问题线索,请您查收!”

  近日,海盐县审计局在对部分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管理情况、津补贴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了财务和“三公”经费发放违规问题并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反映审计要情。

  根据《海盐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联动工作制度》(“1”指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再督查;“X”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主管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全县各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开展管理、监督、检查)要求,县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等列入同级审计专题,制定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开展专项审计工作,同时关注“1+X”相关工作内容。

  2019至2020年,县审计局共实施审计项目60个。通过审计,发现加班补贴和夜餐费发放管理不到位、超额发放专项奖励、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等问题10个。

  在“1+X”机制下,县审计局与县纪委县监委加强沟通协作,2019年向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镇纪委移送问题线索各2件,2020年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移送事项均已得到处理或正在处理中;积极发挥财政、审计专业优势,与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工作联动,共同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情况专项调查,查找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依托1+X专项督查制度,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审计局实现“纪审”联动。一年多来,财务和“三公经费开支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的“痼疾得到根治,各部门、镇街的规范意识明显增强。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继续加强与县审计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合作,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不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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