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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规范化建设让基层监督"有形"更"有效"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1-22 09:29

  “谢谢你们,终于不用蹲蚊蝇满天飞、臭气熏天的露天旱厕了……”日前,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太平桥村一户村民告别了露天旱厕的日子,环境卫生状况大为改善,对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姚雪芬也是分外感激。

  不久前,姚雪芬在村里日常监督走访时,了解到这户村民在旱厕改造工作中不愿配合,原因是当时村里确定的施工队在给他们建造污水处理池时施工质量差。姚雪芬将该问题记录在工作纪实手册上,并向镇监察办搭建的信息报送、问题转办“钉盯”小程序提交。镇监察办督促镇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处理,最终通过深挖、打通水泥沟,把厨房和卫生间的两个污水管口对接安装好,将污水纳入污水井,给旱厕安装水箱和进水管。

  运用“钉盯”小程序接收廉情信息、转办监督发现的问题,是秀洲区王店镇监察办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落实“20条”履职清单要求的举措之一。去年以来,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在实现镇级监察组织、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探索出台规范化建设标准“20条”,对硬件、制度、队伍等建设方面明确规范化标准,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

  “针对基层‘三转’不到位、监督质效不高、履职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制定出台了‘20条’标准,目的在于通过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实现基层监督有形更有效。”秀洲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根据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20条”标准,不仅要求各镇(街道)建设好办公室、接访室、谈话室和廉政宣传阵地等“三室一阵地”,落实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和信息化平台设备等硬件建设;而且还建立了工作报告、工作纪实等六项制度,明确了流程制度、领导协作机制、监督载体、考核考评等内容,推动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清单、镇级领导工作清单落实到位,镇村联动、片区协作、工作报告纪实等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在推进过程中,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坚持“区主导、镇落实”的原则,通过举办专题部署会、基层监督业务培训会,防止基层监督搞形式、“一刀切”、“一锅煮”,实现监督作用最大化。

  在规范化建设标准“20条”的指引下,秀洲区7个镇(街道)监察组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高照街道推行村(社区)监督履职口头述职制度,推出村级小微权力38条动漫宣传片,提升权力规范运行意识;洪合镇细化镇村联动机制,在建立镇村“联防”、村村“补防”、村组“盯防”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的同时,还创新推行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1314”履职模式,即制定1张工作流程导图,双月例会、交叉检查、列席决策会议等3项工作机制,以及14项工作要点,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督效能。

  2020年以来,秀洲区基层监察工作联络站共收集上报问题信息471条次,纠正村级小微权力行使不规范问题17个;全区镇、街道立案12件,实现了办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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