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7月,王国强在担任桐乡市凤鸣街道西牛桥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为岳父、岳母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20年8月,王国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因桐乡市道路工程建设需要,该市凤鸣街道西牛桥村8.32亩集体土地和屠家村、蒲鞋桥两个村民小组被纳入征迁范围。按照相关征迁政策,上述两个村民小组的失地农民可购买养老保险。

时任西牛桥村村委会主任的王国强负责该村的征迁工作。同时,他还是此次征迁工作中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具体经办人。
2015年上半年,西牛桥村王介斗组村民王某某(王国强岳父)向王国强提出,要求为他与妻子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理由是王某某户下有0.55亩土地流转给了西牛桥村经济合作社,而西牛桥村有一部分集体土地也在征迁范围内,就让王国强通融一下“搭个便车”。

2015年6月,出于“孝顺”,王国强将其岳父、岳母违规纳入了西牛桥村蒲鞋桥组被征地农民范围,帮助两人违规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2015年7月,参保手续办理完成后,王国强心生悔意,告知岳母不得领用账户内的养老保险金。王某某原本于2016年6月达到退休年龄,但是心中害怕的王国强未帮岳父按期办理退休手续,至案发尚无养老金发放至其个人账户。
2020年1月,桐乡市凤鸣街道纪委(监察办)接到王国强违规为亲属办理养老保险的信访举报,随后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处置。2020年4月,王国强将其岳母账户内的养老保险金及利息共计9万余元,全部退回社保指定账户,同时为其岳父、岳母办理了养老保险退保手续。2020年8月,王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当时作为村主任,我一时糊涂,违反了党的纪律,我很后悔,也一直想弥补过错。今后我将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党员。
执纪者说
基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职,滥用职权,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势必逃不过党纪国法的严惩。妄图“搭便车”,终将“翻车”!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纪法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依纪依法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