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7月,嘉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4起,处理1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其中: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3起,其中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问题39起,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90.7%。
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11起,其中,违规吃喝49起,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41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7起,这三类问题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总数的87.39%。
受处理的183人中,县处级17人,乡科级24人,其他142人,乡科级及以下占90.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