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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观派驻|监管服务两手抓 保障清廉交通“一路清风”

来源: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 2022-09-23 21:24

  “在督促驻在部门负起主体责任做好交通工程监管的同时,纪检监察组也要与参建单位积极沟通,以‘强’监督推动‘软’服务,多方合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清廉交通建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表示。

  日前,某在建外海码头工程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先行开工建设,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督促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责任人对该工程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后,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工程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我们原本以为自己抓好工程质量,就不需要另外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了,经过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才知道先行开工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还好交通部门干预及时,为我们的后续建设指明了方向。”面对工作人员的“说理式执法”,工程相关负责人对案件处罚结果接受度较高。这是嘉兴市聚焦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一个生动缩影。

  “我们把推动清廉交通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落实清廉交通建设的主体责任。”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聚焦工程建设、招标评审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违法转分包、专家评审、信用评价、工程质量和公路养护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发现问题516个,督促修订完善制度23项,推动开展宣传教育417次。

  清廉交通建设怎么抓?抓什么?质效如何?这需要一个评价体系来支撑。在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推动下,市交通运输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清廉交通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管党治党、行权用权、监督制约、群众认可、廉洁文化、重点工作、负面指标等7个维度,制定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87个。

  “我们将立足前期经验与实际问题持续发力,督促驻在单位每年开展一批专项整治,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化解一批廉政风险,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开展一批警示教育,完善一批制度机制,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保障到2030年,全面实现清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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