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直机关纪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实施“3+”工作法,不断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是“借鉴+监督”。充分利用巡察工作成果,督促机关工委借鉴先进经验、更好地落实主体责任。机关纪工委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安排同志参与全市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反思,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并将其结合到日常监督工作中去。年内,纪工委督促工委重新梳理处室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督促各处室制定、修订党费使用管理、疗休养招投标、1+1文体团队经费使用等制度11项。
二是“参谋+监督”。利用班子会议、工作例会等载体,把上级纪委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传达好、参谋好、建议好,使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分管责任,成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工作自觉。纪工委年初就制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容,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工委通盘考虑。制定年度谈话安排,破除“纪工委找谈话是有问题”的惯性思维,把纪工委的日常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在润物无声中提高党员的廉政意识。
三是“指导+监督”。纪工委在监督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发挥纪检干部优势对相关工作进行专业指导。今年,纪工委着重指导工委重新梳理各岗位廉政风险,指导各岗位通过个人查找、处长审核、分管领导审定三大环节找准廉政风险点,指导工委书记与分管副书记、分管副书记与处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和诺廉书。同时,指导工委梳理权力清单,编印《工委内控制度汇编》,通过“指导+监督”的方式,让主体责任落实的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