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办法,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上级纪委有关派驻机构建设的精神,结合在政协机关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在市纪委的指导下,近日制订出台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派驻监督对象和工作职责、监督方法和工作措施、工作关系和工作制度等作出了细化的规定,进一步明晰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也规范了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权限和工作方法。《实施办法》的出台,既是对政协换届后机关党组、各专委领导主体责任落实的一次再明确,也将对今后派驻监督工作的规范化、长效化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