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于城镇三联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邱惠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和违法犯罪,被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海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邱惠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