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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国税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建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海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6-24 10:35

  日前,海宁市国税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建伟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5年9月,经中共海宁市委批准,中共海宁市纪委对海宁市国税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建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余建伟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纳税企业在税务管理上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余建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海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建伟开除党籍处分。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嘉兴市国税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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