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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水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海宁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时间:2018-08-29 17:28

  2018年4月9日,经中共海宁市委批准,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委对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杨水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水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和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水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杨水康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杨水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杨水康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自己辜负了组织的期望,给党的形象、交通的形象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给家庭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其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好人。

  

杨水康简历 

  杨水康,男,汉族,浙江海宁人,1961年9月出生,1978年4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中国共产党海宁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嘉兴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78年4月至1981年7月任海宁县长安虹金民兵连副连长、新民中学教师;

  1981年8月至1983年7月在海宁师范学校学习;

  1983年8月至1993年6月任海宁市(县)人大办公室打字员、秘书、秘书科科长;

  1993年6月至1993年8月任平湖县前进乡乡长助理(挂职);

  1993年8月至1997年9月任海宁市人大代表工委副主任;

  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海宁市狮岭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9年11月至2001年11月任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1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海宁市交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任海宁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9年7月至2012年3月任海宁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任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任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3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6年8月至2018年6月兼任杭州至海宁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2018年4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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