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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对三起涉农领域腐败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23 15:12

  10月22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分别对原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农业资源管理科科长王茂盛滥用职权、受贿案,原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综合科主任科员连勇滥用职权、受贿案,原桐乡市乌镇镇浙月村党总支书记陈坤荣滥用职权、贪污案进行开庭宣判,判处王茂盛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没收财产六万元;判处连勇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处陈坤荣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四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茂盛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1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31.869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连勇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80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5.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陈坤荣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35万元,套取、侵吞国有财政资金17.2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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