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4日,市经信局主任科员廖善才,因在担任原市经贸局(现市经信局)投资与规划科副科长期间,收受贿赂51.9万元,构成受贿罪,被平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