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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马惠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秀洲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14 22:12

2018年9月14日,经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对马惠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马惠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涉嫌职务侵占罪。 

  马惠金身为党员和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贪污、受贿、职务侵占犯罪,且系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马惠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收缴违纪所得;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被审查人马惠金在初核阶段有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立案后接受审查调查期间,能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违法犯罪事实,对自己所犯错误有一定的认错悔过表现,并认真剖析了原因,表示愿意承担责任,接受组织的处理及法律的制裁。 

  马惠金简历: 

  马惠金,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58年7月28日出生,1989年11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 

  1989.11-1996.06 郊区洪合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1996.06-1999.06 郊区洪合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1999.06-2012.03 秀洲区洪合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2012.03-2016.03 秀洲区洪合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2016.03-2018.07 秀洲区洪合镇复垦办工作人员; 

  2018.08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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